宜兴市陶都科技新城北区三号湖公园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宜兴市陶都科技新城北区三号湖公园地块

占地面积:左侧地块占地面积约29404.6m244.1亩)右侧地块占地面积约23005.5m234.5亩)调查地块总占地面积约52410.1m278.6亩)

地块位置: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

四至范围:仁山路,南智和路(规划道路),西创智路,北科创大道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主要为空地;

未来规划:G1公园绿地;

土地使用权人:查林村村民委员会。

调查依据: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中第十四条: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为掌握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情况,业主单位委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6~8月,我单位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污染识别情况,地块周边存在可能的污染源,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本次调查征检测指标及因子为pH值、砷、铅、镉、镍、汞、锌、钡、铝、铬、钴、铍、硫化物、氟化物、氨氮、苯并[a]芘、苯、甲苯、二甲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

1、布点采样

土壤点位:地块内布设12个土壤点位,钻探深度6.0m

地下水点位:地块内布设6口地下水井,建井深度6.0m

对照点:布设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钻探/建井深度6.0m

2、分析指标

土壤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常规45项、pH值、锌、钡、铝、铬、钴、铍、氟化物、氨氮、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常规45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毒理学指标、钡、铬、钴、铍、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3、结果与评价

调查地块送检的土壤样品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江苏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表1 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 13/T 5216-2022)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有毒有害指标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标准及《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值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

三、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第二阶段送检的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检测结果来看,该地块所检土壤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满足G1公园绿地的土壤环境相关标准,不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