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陶都科技新城北区3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宜兴市陶都科技新城北区38号地块;
占地面积:43725.7m2(约65.6亩);
地块位置: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
四至范围:东至规划用地,南至广智路(规划道路),西至绿地(规划中),北至科创大道;
中心经纬度:经度:119.81741,纬度:31.30401;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内主要为空地;
未来规划:RB商住混合用地;
土地使用权人:查林村村民委员会。
调查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应当报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评审。
调查缘由:调查地块历史上存在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为掌握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情况,业主单位委托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025年6~8月,我单位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以及污染识别情况,地块周边存在可能的污染源,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工作,本次调查特征指标及检测因子为pH值、砷、汞、镍、铅、镉、锌、钡、铝、铬、钴、铍、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LAS、硫化物、氯化物、氟化物、苯、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并[a]芘、甲醛、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
1、布点采样
土壤点位:地块内布设9个土壤点位,钻探深度6.0m;
地下水点位:地块内布设4口地下水井,建井深度6.0m;
对照点:布设1个水土复合对照点,钻探/建井深度6.0m。
2、分析指标
土壤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常规45项、pH值、锌、钡、铝、铬、钴、铍、氟化物、甲醛、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1中常规45项、《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中“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和“毒理学指标”、钡、铬、钴、铍、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甲醛、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
3、结果与评价
调查地块送检的土壤样品检出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江苏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32/T 4712-2024)表1 保护人体健康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深圳市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有毒有害指标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污染场地风险评估电子表格》计算值第一类用地风险控制值、《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22)表 A.1生活饮用水水质参考指标及限值。
三、调查结论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第二阶段送检的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检测结果来看,该地块所检土壤污染物含量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满足RB商住混合用地的土壤环境相关标准,不需进入下一步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