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陶都科技新城北区5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宜兴市陶都科技新城北区5号地块(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宜兴市丁蜀镇,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道路(春和路),南至规划湖(陶韵湖),西至规划道路(创智路),北至规划道路(站前大道)。地块占地面积约11000.02m2(16.5亩)。地块内现状主要为空地。
根据宜兴陶都科技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宜兴市陶都科技新城北区(DS-01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显示,调查地块未来规划用地类型为:文化设施用地A2,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
1、第一阶段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资料搜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快筛结果可知:
地块内:调查地块内历史上主要为林地、空地和部队,不涉及生产活动,对调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基本没有影响。调查地块内现状主要为空地;地块内无外来堆土、地面无硬化、土壤无异味,未发现明显污染痕迹;地块内仅有一个小型瞭望台,无其他建筑物及构筑物、未发现明显的固体废弃物堆放及填埋的情况。现场未发现管线、地下水井、暗渠和工业排污口等,无明显污染痕迹。土壤第一阶段表层样品快筛结果无异常。
地块外: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考虑周围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及区域环境内产生的废气经扩散、沉降及淋溶途径及废水通过地表径流、地下水迁移等迁移途径进入调查地块,可能会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但根据周边加油站及周边地块调查结果可知,调查地块周边生产经营活动对调查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2、初步调查结论
综上,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第一阶段的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和快筛结果情况,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周边区域存在的污染源经调查分析后显示对本地块基本无影响,判断该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作为文化设施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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